关于2008年度药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继续教育的通知
北京各医药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规,提高北京地区医药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法规意识,我们近期将举办北京地区医药企、事业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医药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及在技术岗位工作,未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可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以自学为主,重点学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学习资料 ”和专为本年度培训编写的“2008年度药学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教材”两本书,学习后,以开卷考试的方法进行考核,考试及格,记入2008年的继续教育48学时。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8年 3 月25日-2008年4 月3日(公休日除外),报名同时领取教材。
2、学习时间:2008年4月—2008年6月底。
3、考试时间:2008年7月7日—7月11日考试、交试卷。也可将试卷直接邮寄到北京医药人才中心,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B919房间,邮编:100021。
4、学分登记时间为9月份(公休日除外)。
四、报名办法:各单位接通知后可到北京医药技术人才咨询服务中心直接报名,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B919房间,报名同时领取教材和试卷。
联系电话:87667081 87667152
联系人:李老师、鲁老师。
五、培训收费:
2008年继续教育培训资料,共需学习两门课程,每人需交费120元。(包括报名费、资料费、出题费、阅卷费等)。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工作。
2008年3月5日
附表:2008年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表:
2008年度药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08年度关于药学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