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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宣武分局 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河北省安国市京兴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 为20090301的中药饮片石膏的通知


  2009-05-25
京药监宣分办〔2009〕46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宣武分局关于暂停销售

  和使用河北省安国市京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石膏(批号20090301)的通知

  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河北省安国市京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石膏(批号20090301)的通知》(京药监稽〔2009〕136号)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河北省安国市京兴药业有限责任

  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石膏(批号20090301)。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涉药单位组织自查本单位销售、使用上述药品的情况,将自查结果于2009年5月25日11:00前,书面上报我分局稽查科。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崔广斌;联系电话:633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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